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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到有可能幫漫畫發聲的人


(記者.市府政務人員.雜誌記者.來做論文專訪的大學生)


就會提及漫畫是多媒體藝術的根基


要發展多媒體藝術


就要先發展漫畫基礎教育


 



因為漫畫的發展性   是能從專業技術應用   再到      任何領域的


向我平常在兼任的小學戶外教學解說員中


我說出來的歷史故事及典故   比其他解說員來的生動活潑


原因不是我會說   是我大量運用漫畫趣味模式去解說生硬的史料


讓聽者聽故事跟看漫畫一樣   有趣好玩易懂


漫畫 就是這麼活


下面是一位曾來上過我的漫畫班的學生  在留言版上的回應


特別轉來這裡    給大家分享!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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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:


 


 < 上高雄電臺漫畫訪問錄音 > 看老師上電臺的樣子,


感覺好專業哦~ㄎㄎㄎ 你的bolg提到主持大哥友人的兒子,


用漫畫方式來解釋生硬的研究。  


 


 不禁讓我想到我大學的一次國文考試,


內容不外乎就是要寫知名作家寫的散文故事,試卷紙足足八開大,用寫得要寫很多字,


懶得寫而意想天開的我,突然想用漫畫的手法來把故事畫出來。


 


 這個想法充滿了冒險性,因為我身邊還沒有人考試是用畫圖的,


而且萬一國文老師老古板,看到考卷的答案居然是用漫畫方面來畫,


不給個鴨蛋才怪。    


 


不過換個方式想,老師看了全班沒六十也有五十份的考卷,裡面擠滿了密密麻麻的字,


有的甚至還像甲古文一樣難以辨認,如果來個漫畫說故事的卷子,


她閱讀起來也比較輕鬆,所以我就賭我的學分畫下去了。


 


     分數出來之後,我得到不錯的分數,朋友紛紛過來看我的考卷,


:[


原來用畫的也可以哦~早知道我也用畫的,就不用寫那麼辛苦了!]


這也證明了終點只有一個,道路有很多條


 


因此也覺得漫畫在其他領域上是可以互相搭配的  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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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也希望喜愛漫畫熱愛漫畫的您


有機會     一起來幫漫畫發聲    讓有關單位     聽到


期望能  改善 


台灣漫畫出版現況(沒保障台漫作品名額)


漫畫出租及借閱法規(因為每借一本書   租一本書    台灣的漫畫創作生態便消失一分)


補充想法:

其實   出租店    跟   圖書館   出借漫畫給人看也不無不好


但我只認同    只擺前一.二集


剩下的後續    看喜歡  再用買的


這兼俱   實際    及   良性機制


必竟   以消費者    的角度來看


誰也不想買到     品質不好的漫畫



漫畫基礎教育的推廣(國內並無漫畫科系   多媒體動畫   視覺傳達  ...等科系卻多的嚇人)


 



我知道像我這樣的發聲    對漫畫現況   助益不大    作用也很小


 


但就當他是個信念吧!     念久了     就會起作用的   


只是!


不知道會到何時.........哈哈! 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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